(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81200

為本公司股權持有百分之百之子公司

萬海:本公司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公告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81200

一年到期還款

依法令相關規定及本公司第十九屆第八次董事會決議以固定利率1.9715%計息

(2)與資金貸與債務協商他人公司之關係:

(1)條件: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1)內容: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萬海-本公司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公告-101420267.html

1.事實發生日:104/08/11

內容來自YAHOO新聞

股份有限公司之額度將於2015/8/11新額度生效後一併取消。

(1)公司名稱:萬海負債整合航運(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5.計息方式:

於此額度及一年期間內分次動撥或循環動用。

2.接受資金貸與之:

(2)日期:

母公司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596646

為該公司營運需求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5033478

6.還款之:

鉅亨網新聞中心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金額為美金壹仟伍佰萬圓之本票

還款期限為2016年8月11日止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0105200

(1)資本(仟元):661808

26.89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2)價值(仟元):48120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 依據2015/8/11之收盤匯率HKD/TWD 4.1363 計算

2. 本次公告為本公司於2015/8/11之董事會通貸款過之資金貸與額度,並授權董事長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3. 原我司於2014/8/12通過之資金貸與萬海航運(新加坡)有限公司及萬海航運(香港)

第二條第23款

4. 本次公告之資金貸與限額係以最近期財報(2015年第一季)之淨值為計算標準。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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