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來自YAHOO新聞

16歲少年坦承,他平常在自家開設的工廠打工賺錢,因一時好奇,到學校附近護膚店休閒,和店方談好半套交易1300元,才脫下褲子,警察就敲門臨檢。護膚店負責人、櫃台人員與35歲女服務生都坦承性交易,但辯稱不知道男客未成年。



因過去曾有法院對未成年嫖妓不罰退回,改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處分案例,警方不知是否要用違法兒少法移送服務生。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彥琿認為,女服務生為未成年少年性交易,已構成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護膚店負責人涉違反妨害風化罪,至於少年則應車貸企業貸款送少年法庭審理。

少年郎買春 女服務生罪加一等

虎尾鎮一家護膚店掛羊頭賣狗肉,涉嫌假護膚真賣淫,警方昨天查獲小姐為客人從事半套性服務,房內男女衣衫不整,男生一臉稚氣,一查竟年僅16歲,警方除請社工員安置男生,並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將35歲女服務生移送法辦。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少年郎買春-女服務生罪加-等-1753000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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